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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关于建设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企业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

  • 日期: 2011-07-0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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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实施〈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等四个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的通知》(市规发〔2007〕1624号),我委与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对北京嘉联华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资质、北京四海强龙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资质、北京恒大创新技术有限公司的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资质、北京京深茂华装饰有限公司的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资质申请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11年1月5日至1月18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均可向我委反映。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及传真:北京市勘察设计与测绘管理办公室    010-68034458。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19号建邦商务会馆    503室。 
        邮政编码:100045

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一体化审查意见(兰天方圆,永一格,笔克,瑞祥佳艺).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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