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地区各相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实施〈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等四个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的通知》(市规发〔2007〕1624号),我委与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对北京星壹社室内设计有限公司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装和建筑装饰工程(北京)有限公司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三级、鸿睿嘉讯(北京)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北京丰达伟业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三级、北京德格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北京中亿嘉丞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三级、北京东方启程建筑装饰有限公司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北京四方圆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三级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13年11月28日至2013年12月11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均可向我委反映。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010-68034458;通讯地址及邮编: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19号建邦商务会馆503室、100045
审查意见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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