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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通州区宋庄镇疃里村集体租赁住房项目(南区)规划设计方案有关情况的公示反馈意见采信情况的通告

  • 日期:2020-09-29 1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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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通州区宋庄镇疃里村集体租赁住房项目(南区)规划设计方案有关情况的公示反馈意见采信情况的通告

 

2020年6月29日至2020年7月29日,我分局依法对由“北京市通州区宋庄镇疃里村经济合作社”建设的通州区宋庄镇集体租赁住房项目(南区)的规划设计方案在项目用地现场和市规自委官网进行了公示,期间陆续收到了周边居民的反馈意见(纸质版2封、网上反馈意见1条)。据此,建设单位针对相关问题提出了答复意见。经我分局研究,现将有关采信情况通告如下:

一、属于我分局职责范围意见

1关于日照采光问题

  居民的反馈意见:

楼房间距:新开发楼盘与15号楼距离是否符合国家关于楼与楼之间正常距离规定,是否影响我所住楼盘通风、采光问题;新规划中的B1#地上8层楼房距6层高的15号楼最近处只有19米,建成后必将严重影响住户的采光,我们建议重新考虑设计方案,把新建的幼儿园规划在原幼儿园的位置,这样既不遮挡15号楼的采光,也把小区原有的设计美学风格破坏减到了最轻。

建设单位的意见:

本项目规划住宅楼与现有住宅建筑间距满足《北京地区建设工程规划设计通则》要求,同时按照《建筑日照计算参数标准》进行日照校核计算,满足《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和《住宅设计规范》要求;关于幼儿园的位置严格按照上位规划执行,北侧布置租赁住房,南侧布置幼儿园。同时项目方案严格遵循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项目审批流程,过程中征求并按照政府各部门对配套设施配建要求进行设计,方案通过城市设计导则团队审核,通过城市副中心建设项目方案设计专家评审会,方案布局和建筑风貌符合城市副中心的规划要求。

本项目设计方案经过严格的日照分析软件,并请专业检测机构对拟建项目周边住宅的日照情况进建模测算,按照国家日照大寒日计算的设计要求,符合国家及北京市有关日照标准要求

我分局意见:

根据设计单位提供的图纸及日照分析报告等相关设计材料,建设单位的意见符合事实,予以采信。

2.关于小区绿化的问题。

居民的反馈意见:

开发的新楼盘破坏眼前绿植,遮挡视线,影响心情,影响楼盘价值及升值空间。

建设单位的意见:

通州区宋庄镇疃里村集体租赁住房项目(南区)现状为废弃小学校、幼儿园及原村委会办公地,因建设年代久远,缺乏管理维护,建筑破损严重,环境杂乱。拟建集体租赁用房及12班幼儿园,整合用地资源,合理优化布局,完善配套设施,提升环境品质。通州区宋庄镇疃里村集体租赁住房项目(南区)绿化率达到百分之30,符合规划设计要求。

我分局意见:

根据设计单位提供的图纸和绿化率等相关设计说明,建设单位的意见符合事实,予以采信。

3.关于居住环境问题

居民的反馈意见:

8号楼与14号楼整体居住环境大打折扣!教育用地的幼儿园与8号楼和14号楼如此的近,根本无法开窗通风。

建设单位的意见:

幼儿园用地及建筑退界满足规范标准要求,依据《北京地区建设工程规划设计通则》托幼设施的间距系数按照1.9执行,即退距满足34.2米即可,规划幼儿园与南侧住宅间距38.2米满足规范要求,增加了建筑距离,在一定程度上优化了居住环境。

 我分局意见:

根据设计单位提供的设计图纸及相关文件,建设单位的意见符合事实,予以采信。

4.关于建筑高度问题:

居民的反馈意见:

现在要在小区的中央突然又建几栋高层楼房,破坏了原有的设计风格和环境,使小区整体看上去不伦不类。希望贵局能考虑一下小区的整体观感与和谐,重新规划设计方案,新建的楼房不要超过原有的楼房高度。

建设单位的意见:

本项目建筑高度控制在24米以下,南北向以8层为主,东西向以5层为主,设计注重与现有住宅的和谐统一,建筑高低错落,既呼应现状住宅排列统一的风貌,又有围合之感,院落丰富了空间层次的变化,为小区整体风貌增色添彩。

我分局意见:

通州区宋庄镇疃里村集体租赁住房项目依据乡村建设规划条件及相关文件进行方案设计,建筑高度和整体风貌符合副中心控规要求,我分局予以采信。

二、不属于我分局职责范围意见

1、关于施工现场噪音、扬尘等问题

居民的反馈意见:

在拆除旧楼房的过程中,运送垃圾的重型车有时工作到晚间十点多,严重影响了小区居民的休息。望主管部门能约束施工单位严格遵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尽可能减少施工扰民,并拟定出一个合理的施工过程中的噪声和粉尘污染补偿方案。

建设单位的意见:

 关于施工过程中的噪声和粉尘污染等问题按国家规定的补偿标准执行给予小区居民相应补偿,施工中我单位将要求施工单位按政府部门要求在现场设立噪声、扬尘等实时监测设备上传监测数据,并按相关要求在现场进行防尘降噪措施。

我分局意见:

现场施工需根据国家法规及施工规范执行,此项工作不属于我分局职责。

2关于对周边建筑影响的问题

居民的反馈意见:

施工方在建楼 (因距离15号楼较近)打桩时,是否会对15号楼地基造成影响,影响楼房使用寿命,望施工方给出专业鉴定机构出示的无损质检报告。

 建设单位的意见:

 通州区宋庄镇疃里村集体租赁住房项目(南区)地块土护降设计已通过图纸审核,开工前已通过专家论证,不会对疃里庄园15号楼地基及楼房使用寿命产生影响;无损质检报告需竣工后方可实施,目前本项目开工将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对基坑及周边环境(现有住宅,地下管线等)进行动态跟踪监测并及时上传监测数据,此项工作具有法律效应。

我分局意见:

通州区宋庄镇疃里村集体租赁住房项目已经办理施工准备函,建筑影响及现场施工问题不属于我分局职责。

3、关于施工周期的问题

居民的反馈意见:施工周期是多长时间,望给出时间表。

建设单位的意见:2022年10月1日竣工。

我分局意见:

通州区宋庄镇疃里村集体租赁住房项目已经办理施工准备函,建筑影响及现场施工问题不属于我分局职责。

4、关于开工手续办理情况:

居民的反馈意见:

施工期间对周围环境影响(环评报告请公示),消防证及施工证也要公示。

建设单位的意见:

本项目已办理完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号:202011011200001667;消防证需设计方案确定后才开始办理;本项目已取得施工准备函,可以进行土护降工程,施工前张贴在项目展示栏中。

我分局意见:

关于环评报告公示等事宜应按照国家规定执行,现场施工问题不属于我分局职责。

特此通告。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通州分局

                                     2020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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