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城乡规划 > 规划类公告 > 市级规划类公告

关于地铁8号线鼓楼大街站织补项目公众参与意见采信情况的通告

  • 日期: 2016-04-18 00:00
  • 来源:
  • 字号:
  • 分享:

        根据《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我委于2015年11月3日至2015年12月3日就地铁8号线鼓楼大街站织补项目规划指标调整和拟建方案进行了网上公示,期间共收到12份居民反馈意见。申请单位就公众反馈补充了书面意见,现将采信情况通告如下:
一、属于我委职责范围的双方无重大分歧意见
1、关于胡同拓宽的意见
公众参与反馈意见:建议扩宽玉阁胡同、国旺西巷等胡同,便于居民生活出行。
申请单位意见:该项目在方案设计中,保留了历史街巷肌理,适当拓宽、疏通胡同。包括将中绦胡同、玉阁胡同、玉阁三巷、国旺西巷由原来的3-5米,调整为7米。
我委意见:申请单位的意见符合事实,双方意见无重大分歧,均予采信。
2、关于教育用地调整的意见
公众参与反馈意见:关于一中的教育用地未体现,是挪到别处,还是取消,未提及。
申请单位意见:玉阁胡同乙18号原为北京市第一中学分部,拆迁时为学校三产使用。在地铁八号线施工过程中迁出,签订了拆迁协议并支付了全部拆迁补偿款。近些年,东城区政府为区内多所学校进行改扩建,此教育用地指标已调整至史家胡同小学朝阳门分校区,达到区域教育用地平衡。
我委意见:申请单位的意见符合事实,双方意见没有分歧,均以采信。

二、属于我委职责范围内的各方不同意见
1、关于四合院传统建筑形式
公众参与反馈意见:该用地不宜恢复大面积的四合院,应增加开发强度,学习金融街发展模式贡献GDP,避免对土地资源浪费。
申请单位意见:该项目位于旧城内,建筑需满足文物保护和历史文化街区相关要求,不宜建设较高和较大体量的建筑,故而采用四合院形式。此设计方案中,沿旧鼓楼大街为2层商业,细化处理了沿街布局和立面细节,形成连贯并富于变化的沿街景观;内部为1层四合院住宅,与相邻的现状平房民居延续一致。
我委意见:该项目位于北京城中轴线北端延长线与北二环的交叉位置,属于什刹海历史文化街区和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北京钟鼓楼的Ⅲ类建设控制地带,是重要的城市节点。按照《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北京旧城25片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规划》的要求,方案设计应本着织补历史风貌,与周边建筑相协调为原则。
申请单位提供的设计方案基本满足以上原则,院落布局参照历史肌理,与周边环境较为融合,取得了历史文化名城专家会论证同意,故采信申请单位意见。
2、关于项目使用功能的意见
公众参与反馈意见:该项目住宅比例过高。一方面没有挖掘地区旅游、商业价值,应学习前门、大栅栏作为特色小吃和传统商业街。另一方面四合院销售为私宅的话,普通民众只能围观了,建议作为公益书店和市民学习场所。并且此设计与非首都功能疏解、强化首都职能等要求是否相匹配。
申请单位意见:根据《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2015年版)》要求,在城六区内禁止新建一万平方米以上的商业设施。因此该项目是在综合用地原使用功能、规划用地性质和市场需求的基础上设计为以居住为主,商业文化设施为辅的功能。未来沿街商业的功能将安排以艺术、展示、设计、书店等功能为主的业态,用以服务市民文化生活。以上功能可以有效地疏解区域内常住人口,对非首都功能疏解、地区产业升级、社会稳定、环境保护、能源消耗等起了积极推动作用。
我委意见:该项目控规中性质为保护区用地,指具有历史文化价值地区内的居住、商业、商务等用地,项目使用功能符合控规要求。该地区与前门和大栅栏历史上沿袭下来的商业氛围不同,历史上这里先后作为兵营和普通民居,故恢复为以住宅为主的业态是合理的。对于项目中沿街商业及北侧文化设施,我委将建议申请单位在未来招商和利用中结合地区实际情况,服务周边居民物质文化需求。以上使用功能降低区域内人口密度,符合非首都功能疏解要求。申请单位的意见符合相关要求,予以采信。
3、关于整体布局和胡同肌理的意见
公众参与反馈意见:方案中没有开阔的广场和停留场地,建议设置公众文化休闲旅游广场与钟鼓楼广场对等,与天安门广场遥相呼应。建议将方案内胡同捋直,如国旺西巷胡同;将玉阁胡同恢复为玉皇阁大街并与国祥胡同对齐,改造成类似国子监街那样的牌楼大街。
申请单位意见:该设计方案以恢复历史风貌为原则,尽量复原该用地原有的整体布局,包括胡同走向、房屋与空地的关系等。例如国旺西巷历史上就有拐弯,玉阁胡同与国祥胡同并非直线连接,而且不是牌楼大街的规制,故该设计方案将历史上的胡同位置进行了恢复。同时,该位置历史上没有大面积的空地广场,故此项目以尊重历史为原则,设计了多个小尺度的“四合院公园”、“胡同公园”、北二环城市公园延续和1个以古树为中心的公共绿地,保障开放性。
我委意见:根据《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的要求,保护区内应尽可能保留传统街巷胡同格局。此设计方案以历史地形图为依据,在胡同走向、街道规制、院落布局等方面还原了该地区的历史信息,符合历史街区内织补项目的原则。
在公共空间方面,设计中将大空间打散,设置的多个小型绿地的做法,符合历史信息和现实需求。项目北侧中绦胡同以北的地块中,西边部分作为公共绿地与城市公园相连,提供集散空间;东边部分建设文化设施,延续“北二环古建走廊”,形成连续的城市风貌。
申请单位设计方案符合以上原则,予以采信。
4、关于增加停车设施的意见
公众参与反馈意见:该地区周边没有停车场,希望考虑建一个4-5百个车位的停车场。
申请单位意见:该项目已进行交通影响评价,并由交通委出具了交评意见,建议项目停车位应结合使用性质和周边停车需求,按照相关规范和指标进行配建。该项目地下结构为满足地铁防护要求设计为2层,其中地下1层为四合院附属用房,地下2层为设备用房、人防及地下车库,可布局停车位约300个。项目自身所需车位数量根据《北京地区建设工程规划设计通则》、《北京市大中型公共建筑停车场建设管理暂行规定》等要求核算,共计97个。剩余车位可提供给社会公众,以满足周边居民需求,具体数量需结合场地条件、地下空间与地铁的关系和地区交通流量承载力等要素深化设计后确定。
我委意见:由于北京旧城胡同内空间局促,街道路网可承载的交通量有限,在历史文化街区内鼓励以公共交通为主的出行方式。对胡同周边的新建项目,我委鼓励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多配置停车位提供给周边居民。对于该项目中自用以外的停车位,我委将建议申请单位提供给周边居民利用,但该项目地下空间开发受地铁安全等要素的限制,能够解决的停车依旧非常有限。此项目位于地铁2号线和8号线的交点,用地西侧、北侧停靠多辆公交车,项目西北侧已增加1处40辆车的自行车租赁点,出行较为便利。申请单位的意见符合停车设施配置相关原则,予以采信。

三、不属于我委职责范围的意见
有关该用地回迁、周边用地拆迁、周边房屋翻建和环境整治、自行车租赁点设置、周边交通组织等相关意见,不属我委主责范围,我委将告知属地政府和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并配合做好规划相关工作。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