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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京市第十四中学初中部校园附属设施建设工程规划调整的公众参与意见采信情况的通告

  • 日期: 2016-10-19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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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我局于 20151015 20151113就北京市第十四中学初中部校园附属设施建设工程规划调整进行了现场和网上公示。期间,共收到来电、来访等方式反馈意见8份。经研究,现将公示收集的各方意见归纳并将采信情况通告如下:

一、属于我委职责的意见

(一)建筑高度问题

居民意见:规划楼高 18,影响周围居民采光。

采信意见:本次公示内容所涉及的地块,主要调整用地性质和部分指标,具体设计方案须符合国家及北京市有关规定要求。

(二)用地性质调整问题

居民意见:不同意商业金融用地调整为基础教育用地。

采信意见:规划用地性质调整是区政府根据教育事业发展,结合十四中的建设对周边用地的合理整合。

二、与我委职责无关的意见

居民意见:商业用地和教育用地的补偿标准,世代居住此地不想搬迁,拆迁须要有回迁房,荧光胡同79号是否纳入拆迁等。

采信意见:以上问题不属于我委职责,我委已通报相关部门依法做好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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