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26日至11月9日,我局对东城区宝华里房改带危改土地一级开发项目3号地回迁住宅及配套服务设施设计方案调整情况进行了为期15天的公示,公示期间收到47份居民反馈意见,经梳理共涉及6项内容。建设单位北京宝华地产有限公司及项目设计单位中国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针对反馈意见进行了书面说明。现将各方意见归纳采信通告如下:
一、属于我局职责范围的各方不同意见
1.公众参与与反馈意见:关于配套公建及公摊面积增大,车库面积减少的问题。
建设单位意见:本次调整后的设计方案配套公建、车库、公摊面积符合国家规范及有关要求。优化后的设计方案更为合理。
设计单位意见:因电力条件变化,电力配套用房面积增加,以满足供电需求。配套公建面积不计入住户不动产登记的公摊面积。根据技术论证,对地下设计方案进行深化,优化车位、车道组合关系的同时保持停车位数量不变。
我局意见: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
2.公众参与与反馈意见:关于总建筑面积和住宅建筑面积减少的问题。
建设单位意见:本次方案调整未减少住户的建筑面积。
设计单位意见:充分考虑设计方案深化过程中的不确定因素,为不影响住宅建筑面积,原设计方案预留了地上规模余量。现施工图深化工作已基本完成,形成了调整后的方案,故总建筑面积有所减少,但住户建筑面积并未减少。
我局意见: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
3.公众参与与反馈意见:关于户型调整对朝向、通风、采光的影响。
建设单位意见:本次未对房屋朝向进行调整、对通风、采光无影响,设计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要求。
设计单位意见:调整前、后设计方案严格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进行设计,户型的采光、朝向均保持不变,通风条件符合有关规范要求。
我局意见: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
4.公众参与与反馈意见:关于本次方案调整未向已选房居民解释、沟通问题及组织召开听证会的要求。
建设单位意见:本次公示旨在向居民说明设计方案的调整情况,也是向居民解释、沟通的过程。关于户型的有关问题可随时到宝华里项目指挥部向我单位进行咨询。希望广大居民支持宝华里项目,争取早日回迁。
我局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五十条:“ 经依法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不得随意修改;确需修改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采取听证会等形式,听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我局采取了在项目现场和市规自委网站公示的方式,也是听取利害关系人意见的形式之一,符合有关要求。
二、与我局职责无关的意见:
1.关于施工监理招标合法性的问题不属于我局职责,有关意见我局将反馈给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2.关于未取得施工许可开工建设的问题不属于我局职责,有关意见我局将反馈给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东城分局
2020年12月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