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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区东坝非配套项目(A地块)首都医科大学三博脑科医院项目公示反馈意见采信情况的通告

  • 日期:2023-01-19 14:27
  • 来源: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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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95日至2022104日,我局对朝阳区东坝非配套项目(A地块)首都医科大学三博脑科医院项目规 划方案进行了网上公示,公示期30天,公示期间收到公众反馈意见59条(共22类),经与建设单位沟通,现将采信情况通告如下:

一、属于我局职责范围内的各方意见 

1、公众参与反馈意见: 关于项目用地取得方式及用地性质问题

建设单位意见:2020年10月29日,我单位在北交所通过挂牌转让方式依法取得土地所有权。2021年12月13日我单位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京(2021)朝不动产权第0112484号)。根据本项目出让合同及不动产证等相关文件,项目用地性质为医疗卫生用地。

我局意见:建设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

2、公众参与反馈意见:关于本项目建设必要性的问题

建设单位意见:本项目符合北京市医疗卫生设施专项规划(2020年-2035年),并列入北京市朝阳区十四五时期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重点建设项目。2022年4月项目取得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首都医科大学三博脑科医院迁址等事宜的批复(文号:京卫医【2022】34号)”。本项目为朝阳区“双五”工程、北京市第十三次党代会报告重点任务及2022年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会“北京日”暨投资北京峰会签约项目。项目建成后,将进一步提升区域医疗服务水平,对保障民生服务、促进经济发展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

我局意见:建设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

3、公众参与反馈意见:关于本项目建设规模及卫生服务中心设置问题

建设单位意见:按照土地出让合同有关文件,本项目用地22454.65平米,地上规模35927.44平米,其中包含250平方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本次方案中,用地面积22454.6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63167.44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5927.44平方米(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50平方米位置位于首层东北角),均符合规划意见书及出让合同要求。

我局意见:建设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

4、公众参与反馈意见:关于本项目建筑高度、建筑密度问题

建设单位意见:按照出让合同有关文件,项目控制高度30米,建筑密度30%。根据已取得的不动产证,项目建设用地规模22454.65平方米。本次申报方案建筑基底面积6736.4平米,建筑密度为30%,建筑最高高度为30米,建筑密度、建筑高度符合相关要求。

我局意见:建设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

5公众参与反馈意见:关于项目中规划绿地位置合理性问题

建设单位意见:按照出让合同文件有关文件,本项目含0.49公顷公共绿地。本次方案设计了4900平方米公共绿地,并初步取得园林主管部门同意意见,建成后将对社会开放。

绿地设置在用地南侧考虑如下,按照出让合同有关文件,本地块包含0.49公顷的公共绿地,位于地块东南角,项目机动车出入口应在用地北侧布置根据园林部门意见,本项目配建的4900平米公共绿地内(包括地下)不能有任何构筑物。同时根据《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50352-2019第4.2.4条,机动车出入口到路口距离不得小于70米,为使进入院区车辆尽快进入地下车库避免造成交通拥堵,因此公共绿地无法设置在项目东侧。另外嘉品Mall的建筑高度30米,距离项目地块南侧红线距离为16.25米,为满足医疗建筑要求半数以上的病房带来冬至日大于等于两个小时的充分日照条件要求,考虑现状嘉品Mall高度对我单位建筑的影响,因此公共绿地只能设置在南侧。

我局意见:建设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

6、公众参与反馈意见:关于项目停车位设置问题

建设单位意见:依据出让合同有关文件本项目每万平米需配建65辆机动车停车位,400辆非机动车停车位。本次申报方案地上面积35927.44平米,地下医疗用房面积7173平米,合计43100.44平米。应配建4.31*65=280辆机动车和4.31*400=1724辆非机动车;本次方案实际配建283辆机动车和1728辆非机动车停车位,符合相关要求。

我局意见:建设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

7、公众参与反馈意见:关于项目与北侧在建项目及周边建筑日照及间距问题

建设单位意见:本项目1#医疗综合楼属于板式建筑,按照《北京地区建设工程规划设计通则(试行)》中的要求此类建筑对北侧住宅建筑间距系数为1.7,本项目新建1#医疗综合楼建筑高度为30米,与北侧住宅的间距应为30*1.7=51米。目前建筑北边线与本地块北侧规划道路东坝南四街北红线的距离为52.56米,符合间距要求。

依据《GB 50096-2011住宅设计规范》、《GB 50180-2018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本项目方案应用天正日照分析软件按GB/T 50947-2014建筑日照计算参数标准进行计算分析,测算结果显示设计方案符合国家有关日照标准,项目建成后,本项目对周边现状建筑国家规定的日照标准未产生不利影响。

我局意见: 建设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

8、公众参与反馈意见:关于项目建筑与地铁出入口和3号线轨道距离的问题

建设单位意见:地铁3号线出入口位置是由地铁主管部门及设计部门确定。本次方案新建建筑物、构筑物与地铁3号线地下车站保护区距离最近为57.25米,大于50米,不在《轨道交通安全运营管理办法》第十三条中规定的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范围内。本次设计方案已与地铁主管部门进行充分沟通,满足相关要求。本项目开工前建设过程中我司还会与地铁主管部门密切配合,开展相关工作。

我局意见:双方无重大分歧,均予以采信。

9、公众参与反馈意见:关于项目与周边小区西侧建筑距离的问题

建设单位意见:本项目不是传染病医院,现有相关规范对医院与周边建筑无卫生距离的要求。本项目与东侧小区间设有内部道路,内部道路宽度为6米。本项目建筑与东侧小区中最近建筑11号楼距离约为23.34米,与10号楼距离约为24.3米。为保证居民隐私权,邻近居民11号楼的医院南楼,项目方案在东侧临近居民楼处规划为实墙,未设置窗扇,对视问题。邻近10号楼的医院北楼与居民10号楼错开未搭接,不存在对视问题,居民10号楼开窗处与我院新建1#医疗综合楼间距32.40米,满足《北京地区建设工程规划设计通则(试行)》中有关生活私密性间距18米的要求。同时我院将在实际运营和管理过程中,加强管理,减少对居民的影响。

本项目方案在小区西侧,项目日照分析成果表明本项目对周边现状建筑国家规定的日照标准未产生不利影响。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2栋高层楼之间距离不得小于13米,本次方案最近建筑物距离是23.34米,满足规范要求。

我局意见:建设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

10、公众参与反馈意见:关于化粪池位置合理性问题

建设单位意见:据《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化粪池外壁距建筑外墙不小于5米,并不得影响建筑物基础。本次方案化粪池设置在地下,距离最近的朝新嘉园11号楼约60米,符合规范要求

我局意见:建设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

11、公众参与反馈意见:关于项目设计方案美观性问题

建设单位意见:为更好承载医院博医、博教、博研的愿景,体现尊重、协作、开放的企业文化,本项目聘请中国电子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等设计单位参加设计投标,经多轮评审后综合选出。本次方案设计理念以环保、节能、高效、简洁为基础,采用砖红色干挂高密度纤维板为主,白色密度板为辅,局部配少量玻璃幕墙和金属挑檐。根据项目用地形态以及医院功能布局分析,医疗区建筑在地上部分沿地块东西中轴线,以对称形式布局。项目满足节能要求,符合绿色建筑三星级标准。

我局意见:建设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

12、公众参与反馈意见:项目动工的意见

建设单位意见:项目目前没有动工。2022年4月进行了现场地质勘察工作。

我局意见:建设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

二、不属于我局职责范围的意见

1、公众参与反馈意见:关于出入口位置合理性的意见

建设单位意见:根据出让合同等有关文件,本项目机动车出入口应在用地北侧规划东坝南四街路上。本项目出入口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具体如下:项目规划设置2个场地出入口,机动车主出入口在用地北侧规划东坝南四街路上,另1个消防车应急出入口在东坝中路,满足规范和交评要求。依据《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50352-2019),机动车出入口位置与大中城市主干道交叉口距离,自道路红线交叉点量起不应小于70m,本项目方案目前距离76.83米符合要求。

我局意见:本项目出入口设置以交通主管部门意见为准。

2公众参与反馈意见:关于项目建成后对周边交通造成影响的意见

建设单位意见:本项目用地西侧为东坝中路,道路红线宽度为55米,道路等级为城市主要道路,为现状道路。用地北侧为东坝南四街,道路红线宽度30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为规划道路。

本次方案主出入口在东坝南四街(规划道路),且医院内部建设形成内部环行道路,按照机非分离原则组织交通,确保机动车和行人交通组织顺畅。医院建成后周边道路交通负荷度不会明显增长,道路服务水平无明显下降。

随着地铁3号线投入使用,绿色出行会越来越成为百姓首选的交通出行方式。同时,本项目建设会促进东坝南四街规划道路的设施完善,进一步提高区域交通的可达性和便利性。本次方案要求车辆进入用地后及时进入地下停车库,减小了地面交通压力。同时医院运营后我单位会有相应的人员做疏导,设置清晰的交通指示牌、指示路线来加大交通疏导。

我局意见:项目建成后交通管理等问题,以交通主管部门意见为准。

3、公众参与反馈意见:关于夜晚光污染、噪声扰民的意见

建设单位意见:本次方案医院门诊、急诊入口设计在西侧东坝中路,夜间急诊车辆进出均在东坝中路,远离居民小区。

邻近朝新嘉园10号楼的医院北楼,楼层设置如下:一层为社区卫生服务站,二层为医学检验科,三层为行政办公区,四到六层为住院病房。邻近朝新嘉园11号楼的医院南楼,一层是日间病房,二层是VIP检查区,三层是病理科,四到六层是住院病房。住院病房夜间9点统一进行熄灯管理,不会对邻近居民区产生光干扰。

项目建设和投入使用后,我单位将按照环保有关要求,确保噪音与光环境符合标准。

我局意见:有关噪音、光污染等内容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意见为准。

4、公众参与反馈意见:关于医疗废物管理的意见

建设单位意见根据国家相关标准规定:医疗废物暂存处远离医疗区、食品加工区和人员活动区以及生活垃圾存放场,相距应在20米以上。本次方案医疗垃圾暂存处设置在南楼地下负三层西端头,距离小区围墙约90米。项目投入使用后我单位将严格按照国务院第380号令《医疗废物管理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第36号令《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和北京市卫生局京卫计字(2019)81号关于印发《北京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规定》等现行法律法规要求,对医疗废物进行无害化处理,满足相关要求。

我局意见:有关医疗废物管理内容卫健、城市管理、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意见及相关规范为准。

5、公众参与反馈意见:地下室医疗检查放射性及医源性废物设置的意见

本项目不设置核医学科(同位素室),无核医学相关医疗设备。医院放疗科设置在地下负二层,拟装备医用直线加速器(Ⅱ类射线装置)1 台和模拟定位CT(三类射线装置)1台;医院影像科设置在地下负一层,设置1台CT和1台DR(三类射线装置);医院在一层急诊室设置1 台 DSA(Ⅱ类射线装置)和1台CT(三类射线装置)。医院在二层手术室设置1 台 DSA(Ⅱ类射线装置)和2台小C臂(三类射线装置)。以上设备距离小区围墙距离均大于50米。以上所有放射性设备防护措施均按国家相关规范标准要求进行施工,并满足环评要求。

我局意见:有关放射性及医源性废物管理内容卫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意见及相关规范为准

6、公众参与反馈意见:本项目与在建安贞东方医院功能重复的意见

建设单位意见:据了解,在建的北京安贞东方医院以治疗心肺血管疾病为重点的三级甲等标准的综合医院,心血管诊疗专科特色突出。安贞东方医院项目为北京市政府的重点项目,是北京安贞医院作为全国首家公立医院以特许经营方式与社会资本开展合作的示范项目。合作方式为使用北京安贞医院品牌,派出团队参与合作医院管理,派出医疗团队保障合作医院的医疗质量和医疗水平。我单位拟建医院为首都医科大学三博脑科医院迁建项目,是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康复、保健为一体的中等规模学院型三级神经专科医院。我单位是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医院,与天坛医院、宣武医院同为首都医科大学神经外科学院三系,是国家临床重点专科(神经外科)建设单位、国家神经外科医师培训基地、北京市三级专科医保定点医疗机构。

首都医科大学三博脑科医院专科优势为神经性疾病诊疗,服务病种主要包括脑血管病、脊髓脊柱疾病和功能神经性疾病等,与以心血管疾病诊疗能力强而著称的东方安贞医院形成错位互补,心脑肿瘤与血管疾病已经成为目前危害人类康的两大杀手,两家专科能力突出、专业互补的医院,将为周边社区心、脑疾病患者提供更为专业的医疗服务。

我局意见:本项目实际建设内容以发改、卫健主管部门意见为准

7、公众参与反馈意见:关于现状停车场的意见

建设单位意见2022年1月,金隅集团已经将场地停车全部清理完成后移交给我单位。随后北京市朝阳区东坝乡人民政府希望我单位在项目未动工前,可以将项目用地租赁给政府,临时协助缓解周边停车问题。我单位考虑周边确实有交通压力,同时我单位项目目前处于申办手续阶段,距离开工还有一段时间,因此我单位同意临时将项目用地借用给东坝乡政府。

本次方案地下设置了277个停车位,待项目建设投入使用后,地下车库也可以错峰使用,解决周边部分居民停车事宜。 我单位将在项目建设前与东坝乡政府做好各项沟通工作,制订合理的建设工作计划,由其统筹考虑项目开工及建设过程中周边的停车需求问题。

我局意见:本项目建设时序以开发主体建设计划为准。

8、公众参与反馈意见:关于噪音、尘土污染等的意见

建设单位意见:关于反馈意见中担心噪音扰民、尘土飞扬等情况,我单位表示将会按照建委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的要求和相关政策施工。同时,项目建设过程也将严格执行环保规定,做好洒水降尘等相关措施,将噪音与扬尘控制在标准以内。

我局意见:有关噪音、尘土污染、环评等内容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意见为准。

9、其他公众反馈意见:公众参与反馈意见中项目北侧在建工程噪音问题、2021年7月卫健部门开展公示后续有关工作不涉及本项目方案,与本次方案公示内容无关,不予采信。

 

 

2023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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