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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朝阳区中国农业机械化科学研究院2号楼改造项目方案调整反馈意见采信情况的通告

  • 日期:2022-01-19 11:24
  • 来源: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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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18日至2021年12月17日,我局对朝阳区中国农业机械化科学研究院2号楼改造项目方案调整进行了现场及网上公示,公示期30天,公示期间收到现场公示反馈信函3份,网上公众反馈意见138条,现将采信情况通告如下:

一、双方无重大分歧的意见

1.公众参与反馈意见:希望项目尽快开工。

建设单位意见:本次公示采信结束后,我院将第一时间办理后续规划及施工审批手续,争取早日开工建设。

我局意见:本次公示采信结束后,我局将配合建设单位尽快开展后续审批手续办理工作。双方意见无重大分歧,予以采信。

二、属于我局职责范围内的各方不同意见

1.公众参与反馈意见:有关公示范围对周边居民影响的问题。

建设单位意见:本次公示四至范围是对项目建设位置的描述,不代表四至范围内绿化、道路、设施等仅归2号楼使用,同时本次方案未设置围墙。本次方案是在拆除的原1、2号楼区域内建设,不涉及其他区域,未改变整个西区的现状道路系统,未占用现状绿地及公共活动区域,且不涉及其余现状建筑、道路调整。施工期间按照相关要求合理确定施工占地范围,保障居民通行需要,保障居民的正常生活和活动不受影响。

我局意见:本次公示图中红线范围仅为涉及方案调整的范围,不对现状用地权属进行分割。周边现状建筑及道路不在本次方案调整范围内,建设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

2.公众参与反馈意见:关于项目增加户数问题。

建设单位意见:我院近年已拆除1#楼、2#楼及周边平房,共117户,本项目为已拆除117户的回迁房,未增加户数。

我局意见:建设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

3.公众参与反馈意见:关于项目容积率问题。

建设单位意见:我院近年已拆除面积约13591.4平方米(其中房产证证载面积约12140.9平方米),本次拟建地上建筑规模约12077.15平方米,满足建筑规模拆建平衡原则,用地内容积率较现状未增加。

我局意见:建设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

4.公众参与反馈意见:项目方案影响小区内现状绿地问题。

建设单位意见:本项目是在保持现状绿地不减少的情况下进行改造,绿地面积计算规则符合《关于北京市建设工程绿化用地面积计算规则(试行)》。此次规划方案绿地面积比西区现状绿地面积增加1735.87平方米,可以较好地改善居住环境。

我局意见:建设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

5.公众参与反馈意见:关于小区内停车问题。

建设单位意见:本次方案中停车位指标符合《北京市居住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指标》(京政发〔2015〕7号)相关要求,本项目住宅按1.2辆/户的标准配置,配套按65辆/万平方米的标准配置,应配车位146辆,实配车位148辆,符合相关规定。

我局意见:建设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

6.公众参与反馈意见:关于非机动车停放及充电问题。

建设单位意见:本次方案中停车位指标符合《北京市居住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指标》(京政发〔2015〕7号)相关要求,本项目户数117户,按2.0辆/户,1.5平米/车位的标准设置,本项目应配存机动车处351平米,实配360平米,满足相关规定。

我局意见:建设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

三、与我局职责无关的意见

1.公众参与反馈意见:项目施工时带来的噪音、环境、交通等问题

建设单位意见:关于反馈意见中担心噪音扰民、尘土飞扬等问题。我方表示将会严格按照建设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对施工的要求和相关政策施工。也将按照环保的要求,做好相关洒水降尘等措施,将噪音与扬尘降至标准以内。施工时,施工车辆从现状西门入,从小区南门出,施工车辆形成环路,不穿越住宅区,避免施工带来噪音、环境、交通等问题。

我局意见:施工时出现的污染、噪音、交通等问题,居民可向环保、住建、交通主管部门反映。

2.公众参与反馈意见:关于小区南门、东门、部分配套设施封闭问题。

建设单位意见:北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结合各项防控要求并未放松的实际情况,经院党委会研究,工作日保障早间通行时间情况下,增加晚间通行时间;同时,允许节假日白天通行。具体为工作日6:00-8:30; 17:00-19:00,节假日8:00-20:00居民和车辆可从办公区穿行而出;待疫情过后,全部恢复至疫情前状态。

2022年春节后根据疫情防控要求适时开放运动场,根据《运动场管理细则》进行管理。

我局意见:有关疫情期间小区出入口及配套设施封闭问题请进一步咨询建设单位及属地意见。

3.公众参与反馈意见:有关小区内垃圾处理问题。

建设单位意见:西区现设置垃圾收集点4处,本次方案调整新设1处垃圾收集点,建成后共5处垃圾收集点,满足垃圾清运要求。

我局意见:本次2号楼改造后设置1处垃圾收集点,有关后续垃圾处理问题,进一步咨询属地及城管部门意见。

4.公众参与反馈意见:有关小区内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问题。

建设单位意见:关于机动车停放:考虑到西区停车位紧张问题,拟统筹办公区停车位供西区居民使用,同时已办理了西区停车证的车辆可在办公区停放,西区住户使用办公区汽车充电桩可凭充电卡在办公区充电停放。

关于非机动车停放:西区现有自行车棚6处,电动自行车充电桩2处,共12个,基本满足现时需要。未来计划随老旧小区改造进一步改善。

我局意见:有关小区内机动车及非机动车停放请进一步咨询建设单位意见。

5.公众参与反馈意见:关于老干部、工会活动室设置问题。

建设单位意见:原老干部及工会活动室拆除后,相关活动临时在我院职工活动中心进行,职工活动中心设置于我院36号楼首层(办公区),按照疫情管控要求暂时关闭,随疫情状况缓解,适时开放。

我局意见:有关老干部、公会关活动室设置请进一步咨询建设单位意见。



2022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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