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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区崔各庄乡来广营北路29-324等地块二类居住及住宅混合公建用地项目公示反馈意见采信情况的通告

  • 日期:2021-06-02 09:28
  • 来源: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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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19日至4月17日,我局对朝阳区崔各庄乡来广营北路29-324等地块二类居住及住宅混合公建用地项目进行了为期30天的网上公示,公示期间收到127条反馈意见,经研究,现将采信情况通告如下:

一、属于我局职责范围的意见:

1、 公众参与反馈意见:关于影响本项目北侧住宅采光

建设单位意见:我单位及受托设计单位均按照《住宅设计规范》(GB50069-2011)相关要求设计本项目方案,本方案满足国家有关日照相关要求。

我局意见:建设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

2、公众参与反馈意见:关于反对规划加油站用地实施,并建议加油站改为新能源充电桩

建设单位意见:规划加油站用地属于本项目同步整理用地,我单位在建设本项目的同时,需完成规划加油站用地范围内的拆迁腾退工作。

我局意见:建设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

3、公众参与反馈意见:关于项目周边规划道路命名

建设单位意见:规划奶子房南街及规划奶子房北街属于本项目同步整理用地。经核,以上2条规划道路尚未正式命名,最终道路名称以规自部门核发的正式地名命名文件为准。

我局意见:建设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

4、公众参与反馈意见:关于便民设施稀缺、充电桩稀少,建议增设配套设施

建设单位意见:本项目与其北侧东洲家园按照《北京市居住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设计指标》(市规发[2006]384)整体核算公共服务配套设施,我单位及受托设计单位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设计本项目方案。其中电动车停车位配置标准符合《北京市居住公共服务设施指标》(京政发[2015]7号)相关要求。

我局意见:建设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

5、公众参与反馈意见:关于公示图中缺失信息

建设单位意见:本次公示仅对方案中调整部分进行公示,具体内容以最终规划审批文件确定内容为准。

我局意见:建设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

二、不属于我局职责范围的意见:

6、公众参与反馈意见:关于增设地铁站

建设单位意见:本次公示仅对方案中调整部分进行公示,“增设地铁站”不涉及本次公示内容。

我局意见:建设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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