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属于我局职责范围的各方无重大分歧的意见
1、项目配套设施相关意见。
公众参与反馈意见:项目周边配套设施缺乏,建议增加。
申请单位意见:本项目严格按照《北京市居住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指标》(京政发[2015]7号)要求配建相关配套设施(包含医疗服务中心、学校、幼儿园、社区服务中心、文体设施等)。
我局意见:申请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
2、项目周边交通道路规划相关意见。
公众参与反馈意见:项目周边交通不方便,需改善。
申请单位意见:该项目周边规划道路已由专业部门论证,符合相关要求。下一步,将委托专业评估单位编制该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报告,根据交评审查意见,改善交通出行条件。
我局意见:申请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
3、安置房相关意见。
公众参与反馈意见:建议将小武基组团安置房位置选址在萧太后河北侧,并将安置房以板楼形式建设。
申请单位意见:小武基组团按区域统筹的原则整体实施,并结合实际,规划安置房用地,解决拆迁安置问题,具体建筑形式结合安置需求于方案设计阶段再行确定。
我局意见:申请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
4、咨询项目范围相关意见。
公众参与反馈意见:本次项目实施范围是否
申请单位意见:此次小武基组团项目涉及小武基村、横街子村、西直河村及老君堂村非宅部分。
我局意见:申请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
5、规划范围内涉及的用地权益协商事宜,下一步将根据反应问题,具体协调。
二、与我局职责无关的意见
1、具体拆迁腾退、安置房分配事宜,不属我委职责。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