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标准管理 > 标准化工作规划计划

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2017年城乡规划标准化工作要点

  • 日期:2017-03-21 23:50
  • 来源: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 字号:
  • 分享:

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关键之年,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标准化改革工作的总体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对规划和国土管理工作的新要求,进一步做好我市城乡规划标准化工作,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工作思路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北京重要讲话精神为根本遵循,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把握首都“四个中心”的城市战略定位,贯彻落实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要求,按照《北京市“十三五”时期城乡规划标准化工作规划》的任务安排,全面做好城乡规划标准制定、宣贯、监管与评估各项工作,进一步提升城市发展质量,改善人居环境,更好地发挥标准化工作在推动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中的基础性、战略性作用,为推进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建设提供技术支撑。

二、主要任务

(一)做好“十三五”标准化工作规划的实施工作。

根据《北京市“十三五”时期城乡规划标准化工作规划》工作任务分解方案的相关要求,加强与各相关部门工作衔接,把标准化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纳入年度计划,将标准和相关规划、政策同研究、同部署,加强重要标准化工作的推动实施,结合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及时研究标准的制修订方向。做好“十三五”标准化工作规划的社会宣传工作,举办“北京市城乡规划标准化工作展”,并配合展览组织座谈、专题讲座、民意调查等系列活动。

(二)加强标准的基础性研究工作。

以需求为导向,加强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调查研究,重点开展《北京市城市设计导则》、《海绵城市规划编制与评估标准》和《建成区海绵城市建设设计标准》等研究工作;做好《钢结构住宅设计标准》、《场地形成工程勘察设计技术规程》和《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修订)等重点标准制定过程中的专项研究和专题研究,为规划管理工作提供依据,为解决社会关切问题提供技术保障。

(三)有重点地做好标准与标准设计的制定工作。

做好涉及规划、建筑、市政基础设施、轨道交通、测绘等专业标准的制修订工作。

1. 围绕城市副中心规划建设,同步编制《北京城市副中心基础设施设计与勘察测绘技术要点》及相关标准,为协调推进城市副中心海绵城市、智慧城市、道路交通、轨道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及勘察测绘工作提供技术依据。

2. 围绕绿色城市建设,在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设计方面,组织修订《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组织编制《超低能耗建筑设计导则》等标准;在绿色交通规划设计方面,组织开展《北京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环境设计建设指导性图集》、《城市轨道交通无障碍设施设计规程配套图集》和《有轨电车设计规范》的编制工作。

3. 围绕城市精细化管理,在城市安全和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组织编制《地质灾害监测技术规范》、《人防工程平时功能使用设计要点》,继续做好《城市综合管廊工程设计规范》的编制工作,并开展《综合管廊设计实例图》的编制工作;在城市设计和风貌管理方面,组织编制《北京历史文化街区传统风貌控制及设计导则》,组织修订《历史文化街区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

4.服务规划和国土重点工作以及国家专项工作,在推进行政审批改革及职能转变方面,组织编制《建设工程规划监督测量成果检查验收技术规程》,落实“两规合一”目标,组织编制《“两规合一”规划编制技术指南》;配合专项工作,组织编制《地理国情普查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等三项标准。

(四)加强标准的宣传引导和公众参与工作。

1.扩大标准的社会宣传力度。利用传统媒体和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分类别、分层次、分时段进行宣传,对于关系民生和影响重大的重点标准,要制定宣传计划,在开题、征求意见等重要环节进行深度宣传,引导公众参与,回应百姓关切;对于引领行业和技术进步的关键标准,要制定精细化宣传方案,在行业权威媒体进行专题宣传,扩大行业影响;根据城市副中心建设、轨道交通建设等全市重点工作的推进以及社会突发事件、热点问题及时调整宣传思路,完善标准宣传的应急反应机制。

2.改进宣传方式。针对重点标准及标准设计开展多种形式的宣贯,结合标准自身特点,让标准宣贯下基层、到企业,将社会和公众普遍关心的住房、出行和公共服务设施等细节问题与标准相关条款的解读紧密结合,充分发挥标准宣贯的服务功能,提升广大人民群众对标准的认可度。

(五)强化标准的实施监管和动态评估工作。

1. 创新监管模式,探索与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标准化协会和设计单位协作的监管模式和工作机制,充分利用行业资源,创造全社会共同监督标准执行的良好氛围;拓展监管范围和监管领域,开展轨道交通、市政基础设施、测绘、消防等领域监督检查,并及时通报检查结果。

2.继续做好标准实施评估,初步建立我市地方标准评估和反馈机制;总结几年来标准评估工作的经验做法,开展我市城乡规划地方标准评估标准的研究工作。

3.坚持标准动态管理,及时开展标准及标准设计复审工作,保障标准和标准设计的先进性和适应性。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沟通协调,完善协作机制。

继续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共同推动城乡规划标准的编制、监管和评估工作;继续完善城乡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标准化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协同全委力量会商标准化难点要点问题。落实住建部标准“走出去”的要求,通过国际交流活动,积极学习借鉴国外先进标准理念,在相关标准的编制过程中,开展与国外标准、指标的对比性研究。

(二)创新管理方式,优化工作程序。

创新标准化管理模式,细化标准化工作流程,增加“标准内审”环节,对标准体例、格式以及主要内容进行预审查;做好北京市地方标准发布实施日期与审查管理日期的衔接工作,确保标准的科学执行;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将安全生产纳入标准化工作的全过程。提高标准成果利用的信息化水平,及时更新内网规管系统的标准电子文本,服务规划管理人员;加强标准化网站平台建设,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城乡规划地方标准制修订信息发布,主动与社会和公众进行互动,及时收集和反馈相关信息,确保标准化工作的科学性和公众参与度。

(三)提升队伍素质,强化服务能力。

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为主题,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加强标准化管理人员和行业从业人员的政治理论学习和标准化业务培训,引导大家不断改革创新,服务发展,提升“四个意识”;鼓励和支持更多具有丰富标准化工作经验的年轻专家参与到标准的立项论证和审查工作中来,共同推动标准化工作。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